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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六稳”“六保”第三次执行行动。本次行动执结案件5件,其中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5.1582万元,共出动干警11人,警车3辆,共办理执行案件15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件。,,  2015年3月,李某为购买房屋向某公司借款13余万元,约定2017年年初偿还。秀英法院立案受理后,李某陆续分四次还款7600元,但拒绝归还剩余款项。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调查李某名下有位于海榆中线三居室房产一套。执行法官刘倩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为10余万元,与房产处置价值相差较大,为保证被执行人生活稳定,法官现场联系了被执行人,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您好,我是秀英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某公司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问您是李某吗?”,“你们法院为什么打电话给我?我没欠钱!”还没等执行法官再说话,李某就态度恶劣把电话挂了。现场执行法官之后多次联系李某无果后,告知法院已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希望其主动履行,避免房产拍卖。但李某不是挂断电话就是谩骂讽刺拒不还钱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遂确定好拍卖房产时间,将拍卖公告贴到李某家门口,并电话告知李某“李某,因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裁定拍卖你名下房产,请你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李某这下彻底慌了:“执行法官之前是我态度不对,我一个朋友告诉我,不要理睬态度强硬点,法院就拿我没办法的。现在我知道错误了,我可以还部分钱,您帮我联系一下公司,我想和他们调解沟通”。在执行法官的坚持下,最后某公司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李某偿还部分案款后,剩余案款在2021年支付。,,  另一起执行中,王某欠张某材料款6万元,经法院调解,王某承诺2020年10月30日之前还清。王某给付案款35000元后,剩余25000元迟迟未予给付。张某于1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未履行调解协议,且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不配合法院处置财产,法院依法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实施高消费行为。”执行法官严辞通知张某。“法官别呀,我现在就把车开到法院!配合你们拍卖车辆!”张某这下慌了,连忙把自己名下的皮卡车开到法院做为执行财物。秀英法院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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