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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 马爱平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有生命的文物,具有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和经济价值。

宋峥 摄

9月9日,在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普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包括散生122.13万株和群状386.06万株。散生古树名木中,古树121.4865万株、名木5235株、古树且名木1186株;群状古树分布在18585处古树群中。分布在城市的有24.66万株,分布在乡村的有483.53万株。

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全绿委办)司长张炜表示,普查结果显示,古树名木资源最丰富的省份是:云南超过100万株,陕西、河南、河北超过50万株,浙江、山东、湖南、内蒙古、江西、贵州、广西、山西、福建超过10万株。全国散生古树的树龄主要集中在100至299年间,共有98.75万株,占81.2%;树龄在300至499年的有16.03万株,占13.2%;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有6.82万株,占5.6%,其中1000年以上的古树有10745株,5000年以上的古树有5株。

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散生古树名木,按权属分,国有18.23万株,集体90.97万株,个人12.41万株,其他0.52万株;按生长环境分,良好96.98万株,中等18.04万株,差6.85万株,极差0.26万株;按长势情况分,正常103.73万株,衰弱15.77万株,濒危2.63万株。全国散生古树名木中数量较多的树种有樟树、柏树、银杏、松树、国槐等。

张炜指出,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将保护古树名木列为专门条款,成为国家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里程碑。

200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2015年开始,为进一步摸清全国古树名木分布和保护管理情况,科学指导和推进保护工作,全国绿化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2020年10月,经过为期5年多的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和专题调研,以及两轮数据复核,形成了普查结果报告。2020年底,全绿委办组织专家对普查结果报告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基本反映了我国古树名木资源现状。

张炜介绍,为本次普查提供技术支撑,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开发了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由国家督查、省抽查、县自查组成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技术责任等制度。普查数据上报后,各省级绿化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质量检查验收组,对市县普查数据进行检查、验收。全绿委办对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入库和汇总分析,校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根据普查技术规范,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和国有原始林区中的古树,按照《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规定管理,没有纳入本次普查范围。因此,本次普查的范围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东北、内蒙古、西南、西北国有林区以及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本次普查对散生古树名木进行了每木调查,对其树龄、分布、权属、生长态势、相关历史文化信息作了详细登记;对群状古树一般只统计了古树数量,没有做每木调查。

张炜表示,通过本次资源普查,基本查清了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本底状况,建立了古树名木资源管理档案和数据库。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运用本次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快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建设,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题宣传,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好中华大地上的古树名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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