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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就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进行部署。

会上明确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即2022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监测、溯源、建台账、树标牌、印发整治方案,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2023年底前,完成70%整治任务,截污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形成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是中国经济重心、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从2019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将排污口整治与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相结合,开展了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共排查出长江干流和9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60292个。

推进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排污口排查整治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进入了深水期,暴露出一些难点,后续务必直面挑战,加强截污治污工作,解决污水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长江排污口整治工作要以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推动沿岸入河排污问题整治,重点加强截污治污工作,切实解决长江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并按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保障质量、务求实效,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的4项工作原则不断推进。

《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3个阶段和10项重点任务。第一阶段是“挂号建档”,包括2项任务。一是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要求将所有的排污口进行分类登记,并全部纳入日常动态管理。二是统一命名编码。要求所有入河排污口建立规范统一的“身份证”,实行“户籍”管理,并做好相关信息查验核实。

第二阶段是“把脉开方”,包括3项任务。一是全面开展监测。要求重点识别那些排污量大、水质差、环境影响明显的入河排污口及主要排污问题。二是实施污水溯源。要求逐一厘清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使用状态、污水来源。三是编制实施整治方案。要求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

第三阶段是“提升康复”,包括5项任务。一是完成树标立牌。要求公开入河排污口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设置。三是强化截污治污。这项任务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求加快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水治理管控。四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加强对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污水乱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业企业私设暗管、污水直排等各类违法行为。五是打造整治样板。要求各省(市)至少选择1个地市打造整治样板,积极宣传和推广整治工作做法,带动其他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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